最近在實施早上六點半起床的挑戰
今天是第五天
然後就忍不住思考人生的意義是什麼、為什麼要早起?
畢竟我不是上班族需要早起上班,但是我看很多成功人士或個人發展的書裡都提倡早起的好處,早起運動晨跑啊、看書啦、可以有很多時間精進自己。
但我早起就像行屍走肉,一整天都沒精神沒效率。搭配早睡又睡不著,翻來覆去到一點才睡,六點半起床等於只睡了五個半小時。
於是這幾天我開始懷疑人生,有夠累。
睡到十點不好嗎?可以一輩子當個睡到十點的懶蟲嗎?
但生小孩以後好像就沒有這種好日子了,於是我又跟J說我不想生小孩了。這一切都是早上六點半起床帶給我的領悟。